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六

  △ 王郭氏与王恩崇因确认租地权涉讼不服绥远都统署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奉天孙氏与宋永俊因请求离婚涉讼声请救助案。

  11月5日(九月十九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张庆氏与张德安因请求交付嗣子涉讼不服陕西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郎崇发与金月辰因请求退出浮多地亩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汝桂与张培业因请求履行契约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汪以屏与汪徐氏因请求离婚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邱颜氏与华玉山因认领子女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磨少安等与磨映玉等因确认嘗产涉讼不服广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靳仲坚与刘筱航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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