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六 |
△ 王郭氏與王恩崇因確認租地權涉訟不服綏遠都統署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奉天孫氏與宋永俊因請求離婚涉訟聲請救助案。
11月5日(九月十九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張慶氏與張德安因請求交付嗣子涉訟不服陝西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郎崇發與金月辰因請求退出浮多地畝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汝桂與張培業因請求履行契約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汪以屏與汪徐氏因請求離婚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邱顏氏與華玉山因認領子女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磨少安等與磨映玉等因確認嘗產涉訟不服廣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靳仲堅與劉筱航因請求償還債款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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