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六 |
△ 田文铭等与周锡祁等因请求偿还债务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魏兰堦与闫秩垣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穉樵与薛敬义因请求返还债款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穉樵与董受臣因请求返还货款借款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吴邹氏与吴鹤亭因请求分析家产涉讼不服浙江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8月3日(六月十四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虞林玉与虞玉生等因请求确认田产拨据之真伪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所为再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羡捷臣与张永九因请求确认铺底权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旭山等与董士麟因请求分析家产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澁谷良英与华孚商业银行因请求给付存款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所为再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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