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六

  △ 田文銘等與周錫祁等因請求償還債務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魏蘭堦與閆秩垣因請求償還債款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穉樵與薛敬義因請求返還債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穉樵與董受臣因請求返還貨款借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吳鄒氏與吳鶴亭因請求分析家產涉訟不服浙江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8月3日(六月十四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虞林玉與虞玉生等因請求確認田產撥據之真偽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所為再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羨捷臣與張永九因請求確認鋪底權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楊旭山等與董士麟因請求分析家產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澁谷良英與華孚商業銀行因請求給付存款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所為再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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