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六 |
△ 孫紹昉與孫寶順因確認立嗣成立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京師凌溥仲與秦子明因請求損害賠償涉訟再抗告案。
△ 東省特別區域博利司鐵秋闊夫瑪利亞鐵秋闊瓦因債務涉訟執行抗告案。
7月27日(六月初七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馮振興與任鎖子因請求履行婚約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朱曉亭與魏慶長因請求給付工料價款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各自提起上訴案。
△ 李蔭棠與曹仁堂因確認資東關係及返還墊款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蔭棠與曹仁堂因請求返還貨款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蔭棠與協茂盛因請求返還貨款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7月30日(六月初十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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