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六 |
8月6日(六月十七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张润之与裴铭阁因请求清偿债务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门品三与邢杰甫因请求给付房租及迁让房屋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戴士彬与卢筱堂因请求清算账款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占云与高灏因请求返还欠款涉讼不服热河都统署审判处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景祥与潘復因请求给付工价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佟倚功与佟纬功因确认买卖契约无效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8月10日(六月廿一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石春林与周雨堂因请求清偿债务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所为回復原状之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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