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六 |
△ 周德纯等与陈海华因坟山所有权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吕旺林等与云路第二小学校因山场所有权涉讼不服安徽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田氏与尹文德因确认婚约成立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赵氏与张德俊因请求离婚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荐经与张润斋因请求损害赔偿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马玉堂与田增库因请求返还银物涉讼不服甘肃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6月8日(闰四月十八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张少涵与刘子敬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温虎与樊大明等因请求给付聘财涉讼不服山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向汤氏与向溥氏因确认立嗣成立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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