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五

  △ 杨杨氏与周杨氏因田房涉讼不服江苏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赵捷三与龙詠秋因债务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永发等与僧能密因田房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沈贾氏与沈少华等因立嗣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东省特别区域雷巴鲁阔与瓦连亲鲁得成阔因债务声请补止上诉程式案。
  △ 江西张裕臣与龚梅生因债务涉讼声请救助案。

  2月13日(正月廿一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伊瓦诺夫与道胜银行因存款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寻德修与刘金科等因票款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筱堂与李润亭因债务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胡有莲等与张廖氏等因婚姻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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