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四 |
△ 刘允中等与黄志高因返还价洋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潘春海等与张耿光等因坟墓及树木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潘汝霖与潘梓宝因承继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侯姚氏等与侯希庸因承继及分产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陆雅夔等与黄璿琳等因附带民事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鸣亮与灵隐寺因山场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陈氏等与李叡学因管理遗产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成章等与李陈氏等因嗣续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益生与王桂龄因街基涉讼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常学孟与于鵬海因保证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释清池与释清浴因庙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12月23日(十一月廿七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