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四 |
11月21日(十月廿五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姜殿元与姜万盛因赎地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曹树藩与万笃之等因债务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履仁等与孙胥舜因婚姻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徐曜东与王义臣等因债务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吕振英等与吴景福因赎地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冯代福等与张奉伯等因地亩涉讼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孟朱氏等与朱振喜等因地亩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徐炳奎等与陈枝一等因坟山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秀山与张张氏因婚姻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钱义伯与日昇昌因债务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许国泗与陈渭珊因债务涉讼不服福建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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