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四 |
△ 于绍庭与丰利当东因债务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松宪等与金万镒因地亩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山东冯毓祥与贾成玉因文契涉讼声请案。
9月16日(八月十八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吴汤氏与陈槐庭因芦田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章张氏与亚通洋行行东因债务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井书贤等与井书策因买卖地亩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唐繡与王厚谦因租房及款项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重文英与罗心畬因婚姻涉讼不服四川第三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铸镐与广信当东因街基涉讼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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