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四 |
△ 奉天伊香浦与张毓亭因劳金声请救助案。
△ 湖北张世德等与龚幼臣等因账款声请救助案。
7月8日(六月初七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金朝泰等与谢惠塘等因寺产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黄国明与黄国辉因家产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潘吴氏与潘起元因承继涉讼不服浙江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费顺发与沈卫氏因树木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邦栋等与张严氏等因奁资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路德润与路在午因声请回復原状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严彭氏等与严德洪等因嗣续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储刘氏与于连登因财物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7月11日(六月初十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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