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四

  3月14日(二月初十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秀宽与文藩因家产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白福与李喇嘛因地亩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灭叶落维赤与阿克萨明脱夫因债务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廷臣等与马金声等因水沟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马切耶维赤与东省铁路公司因薪金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奴才与邹张氏因附带民事涉讼不服福建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福建陈奴才与邹张氏等附带民事声请案。

  3月18日(二月十四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王魁五与悟金等因庙产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双方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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