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四 |
3月14日(二月初十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秀寬與文藩因家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白福與李喇嘛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滅葉落維赤與阿克薩明脫夫因債務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廷臣等與馬金聲等因水溝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馬切耶維赤與東省鐵路公司因薪金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奴才與鄒張氏因附帶民事涉訟不服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福建陳奴才與鄒張氏等附帶民事聲請案。
3月18日(二月十四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王魁五與悟金等因廟產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雙方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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