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四 |
△ 方荃与方陈氏因扶养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孟然与张世德因承继及遗产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萧张氏与萧蒋氏因承继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囗紫安与山东济南寿远公司因货款涉讼不服安徽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夏少堂等与沈瑞洲因债务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直隶刘裕生与韦耀卿因债务涉讼声请救助案。
2月1日(癸亥年腊月廿七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沃利格伊万诺瓦与格利果利伊喀勒梅阔夫因契约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鉴澜等与柯毓琛因山场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胡绍印等与汤胡氏因承继及田产涉讼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许刘氏与许善述因分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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