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三 |
△ 寿丰号东与叶沛恒因债务涉讼不服广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徐铁旦与吕大等因地亩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孙成满与于万清因附带民事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钟庆江等与钟庆赢因家产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江西詹麟辉等与朱石仙等因扣押异议抗告案。
△ 直隶王墨卿与张华轩因租房涉讼抗告案。
12月18日(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王陈氏与王冯氏因承继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谷樵与魏子彬等因债务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卢锡恩与崔润浦因债务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阎得财与高原得三因木款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瑞峯等与同和永东记东因铺底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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