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三 |
△ 壽豐號東與葉沛恒因債務涉訟不服廣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徐鐵旦與呂大等因地畝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孫成滿與于萬清因附帶民事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鐘慶江等與鐘慶贏因家產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江西詹麟輝等與朱石仙等因扣押異議抗告案。
△ 直隸王墨卿與張華軒因租房涉訟抗告案。
12月18日(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王陳氏與王馮氏因承繼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谷樵與魏子彬等因債務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盧錫恩與崔潤浦因債務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閻得財與高原得三因木款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瑞峯等與同和永東記東因鋪底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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