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三 |
△ 马喀尔苏利诺夫与什且尔沽诺夫商号东因债务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马占坡与李寿臣因庙产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彩邦等与姚巴氏等因附带民事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孟孙氏与孟广玉因嗣续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安徽王剑秋因安徽公立职业学校与储耕野等因债务涉讼再抗告案。
10月5日(八月廿五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张师黄与吴彭秋因款项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秉钧与彭明德等因田产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褚英与钱朝华等因民事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苏桐禄等与周永和等因地亩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示伊阿洛诺夫等与拉黑立坡立次喀牙等因赎产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朱桂山与李松秀因债务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高万林与献果因地亩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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