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三 |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河南王清洁与马万生因债务涉讼抗告案。
△ 河南王清洁与马万生因债务涉讼声请案。
7月31日(六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赵李氏等与赵永兴等因婚姻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郭建美与福盛达号东因债务涉讼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朱万春与黄殿魁因买地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瑞丰号东与恒益堂东等因债务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于凤鸣与于赵氏因同居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江苏马文栋与徐国书因债务涉讼抗告案。
8月3日(六月廿一日),星期五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高印川等与刘朝深因地亩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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