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三 |
△ 张殿元与陈春生等因附带民事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湖北汉川铁路公司与彭玉田等因债务涉讼再抗告案。
△ 江西杨协文与李润氏因票款涉讼抗告案。
△ 湖北张谷樵与魏子彬等因债务涉讼声请案。
7月10日(五月廿七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张朱氏与张树印因废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孟成林等与孟兴仁因承继及拨产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蒋国斌等与蒋沈氏因公产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周少逸与侯镜平因债务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浙江潘孙氏与杜春生因房屋涉讼再抗告案。
△ 江苏邱岗与赵锡五等因公款涉讼抗告案。
△ 四川鄢王氏与鄢段氏因债务涉讼再抗告案。
7月13日(五月三十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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