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三 |
△ 張殿元與陳春生等因附帶民事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湖北漢川鐵路公司與彭玉田等因債務涉訟再抗告案。
△ 江西楊協文與李潤氏因票款涉訟抗告案。
△ 湖北張谷樵與魏子彬等因債務涉訟聲請案。
7月10日(五月廿七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張朱氏與張樹印因廢繼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孟成林等與孟興仁因承繼及撥產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蔣國斌等與蔣沈氏因公產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周少逸與侯鏡平因債務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浙江潘孫氏與杜春生因房屋涉訟再抗告案。
△ 江蘇邱崗與趙錫五等因公款涉訟抗告案。
△ 四川鄢王氏與鄢段氏因債務涉訟再抗告案。
7月13日(五月三十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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