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三

  △ 孟庆功等与吕如云等因损害赔偿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曾和寿与江漆氏因田产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韩栾氏等与王友公等因婚姻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浙江韩顺康与韩普富等因承继涉讼抗告案。
  △ 浙江王继贤与吴囗翔因塗田涉讼再抗告案。

  5月18日(四月初三日),星期五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森和志号东与福隆慎号东因木排涉讼不服福建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郭有春等与郭金山因祀款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万贵等与张询因承继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诸阿毛等与华贯千因祠产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邹景颜与邹刘氏因承继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荣正华与荣张氏因附带民事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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