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二 |
△ 李小五等与郭赵氏因婚姻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郑洛顺与安焕霞因承继及遗产一部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钱献绍与钱光烱因承继声请回復原状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卢为章等与卢邵氏因承继涉讼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汪乾生与张李氏因债务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吕绍实与陈丽生因款项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徐翊祥等与张榆生因承继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四川庞钟英与伍锡琳等因坟界及地役权抗告案。
△ 直隶赵殿俊与张刘氏因债务涉讼抗告案。
12月15日(十月廿七日),星期五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王锡嘏与王锡龄等因承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高与之与刘玉亭因债务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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