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二 |
△ 钟德元与易敬贤因买地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凌邱氏与凌唐始雍因身分及管理财产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浙江娄宸耀与喻品衡因屿塘涉讼抗告案。
△ 福建李木俤与李林氏因承继及财产涉讼抗告案。
8月29日(七月初七日),星期二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张陈氏与王纪囗因婚约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国臣与刘夏氏因承继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江苏陈囗堦与王囗堂等因囗囗涉讼抗告案。
△ 江西裴生发等与余胜发等因损害赔偿涉讼声请救助案。
△ 京师柏囗三与禄佳氏因卖地涉讼声请救助案。
9月1日(七月初十日),星期五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靳炘与夏智华等因坟山涉讼不服安徽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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