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一

  △ 王周氏与王荣因家产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刘允中等与黄志高因契约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王邱氏等与王廷献因继产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公开宣告决定的案件:
  △ 江苏魏矩与王长龄等因债务涉讼再抗告案。
  △ 河南许王氏与许振凯因承继涉讼声请案。

  2月23日(正月廿七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吕樊氏与吕永清因承继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杜子林等与郭懋林等因婚约涉讼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李兴常与张霭平因租约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韩趾麟与京汉铁路局因执行假扣押异议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苏罗氏与郎觐庭因卖买及抵押涉讼不服广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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