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一 |
△ 王周氏與王榮因家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劉允中等與黃志高因契約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王邱氏等與王廷獻因繼產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江蘇魏矩與王長齡等因債務涉訟再抗告案。
△ 河南許王氏與許振凱因承繼涉訟聲請案。
2月23日(正月廿七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呂樊氏與呂永清因承繼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杜子林等與郭懋林等因婚約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李興常與張靄平因租約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韓趾麟與京漢鐵路局因執行假扣押異議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蘇羅氏與郎覲庭因賣買及抵押涉訟不服廣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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