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一 |
△ 黃金榜與樂俊來因土地所有權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鮑成泰等與李貴普等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成霖與聯淑貞因家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朱艮峯與怡生錢莊號東因債務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李星垣等與宋劉氏因地租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雷森泰號東等對於羅樹屏強取案私訴不服廣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山東郭子紱與李崑阜因債務涉訟再抗告案。
△ 直隸李文彤與穆少舫因租賃涉訟上告聲請案。
2月20日(正月廿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布襍諾夫與東省鐵路公司因債務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崔韓氏與佐佐木長次郎因契約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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