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 |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李朱氏与徐德胜因婚姻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刘大中与费丰儒因损害赔偿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邹耀祖与邹新谷因典产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10月31日(十月初一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吴许氏与吴春福因离婚涉讼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路雨庄与田聘臣因卖地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王馀厚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侵占及诈财之所为第二审私诉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公开宣告决定的案件:
△ 山东崔文焌与崔光墀因承继涉讼请求再审案。
△ 江苏周宝铨为参加邹新谷与邹耀祖因典产涉讼再抗告案。
11月3日(十月初四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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