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 |
△ 张仲甫与徵源钱庄因房屋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7月18日(六月十四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戎得瀛与戎焕瀛因承继及家产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王香龄等与刘福因婚姻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刘崇照等与沈士烱等因垦地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张志才与张殿英因债务涉讼不服察哈尔都统署审判处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公开宣告决定的案件:
△ 直隶戎三与戎得瀛等家产涉讼声请参加案。
7月20日(六月十六日),星期三上午十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李游氏与李孟氏因承继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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