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 |
△ 孙庆喜等与孙兆凤因赎地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3月31日(二月廿二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段孙氏与张祥因婚姻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祁振翼与祁谢氏因承继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高秀峰与张卫南因合伙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金安甫等与潘吉甫因债款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杨裕桂与马登瀛因账款涉讼不服江苏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4月4日(二月廿六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姜法禹与姜周氏因承继及遗产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王常氏与王楚善因离异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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