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 |
△ 孫慶喜等與孫兆鳳因贖地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3月31日(二月廿二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段孫氏與張祥因婚姻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祁振翼與祁謝氏因承繼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高秀峰與張衛南因合夥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金安甫等與潘吉甫因債款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楊裕桂與馬登瀛因賬款涉訟不服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4月4日(二月廿六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姜法禹與姜周氏因承繼及遺產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王常氏與王楚善因離異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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