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 |
△ 朱紹烈與張道朝因墳山涉訟不服安徽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鄭顯廷與葉邵氏因債務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王鴻勳與盧振東因債務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西合泰號東與馬博奇堂東因執行異議涉訟不服安徽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4月7日(二月廿九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李張氏等與李葆初因承繼及遺產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張任氏與張萬祿因身分及財產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劉黃氏與劉崇榮因離婚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劉廣義與王文軒因債務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鮑祥林與陳雨峯因賬款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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