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 |
△ 郑嘉会与郑嘉宾因遗产涉讼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2月21日(正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潘宋氏与潘文志因身分及遗产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庞荫桐与永衡官银号因损害赔偿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刘仁禄与广信公司因分配红利公积涉讼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王长準与王中桂因房产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姚世侃等与吴景氏因债务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杨茂荣与李紫垣因债务涉讼不服甘肃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2月24日(正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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