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

  △ 鄭嘉會與鄭嘉賓因遺產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2月21日(正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潘宋氏與潘文志因身分及遺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龐蔭桐與永衡官銀號因損害賠償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劉仁祿與廣信公司因分配紅利公積涉訟不服黑龍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王長準與王中桂因房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姚世侃等與吳景氏因債務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楊茂榮與李紫垣因債務涉訟不服甘肅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2月24日(正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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