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八

  △ 上告人王振标对于河南高等审判厅就王振标营利略诱等罪俱发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曹育林对于直隶高等审判厅就曹育林诈财俱发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河南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王老九等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迨生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李迨生伪造私文书及诈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孙雪明等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孙雪明等伤人致死及损坏俱发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孟希伋等对于山西第二高等审判分厅就孟希伋等伤人致死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国士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王国士侵占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牛震恒对于河南高等审判厅就牛震恒伪造文书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7月25日(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十时,大理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杜凤来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杜凤来渎职诈财及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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