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八 |
△ 上告人唐家囗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唐家囗渎职及诈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杜金梭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杜金梭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朝烈等对于绥远城都统署审判处就王朝烈等违令渎职及诈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吴益斋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吴益斋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顾星堂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顾星堂营利略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田景山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田景山伤人致废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6月20日(五月十二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李殿选对于甘肃高等审判厅就李殿选伤害人俱发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韩鸿文对于山西第二高等审判分厅就韩鸿文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耿兆山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耿兆山窃盗及吸食鸦片烟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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