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八

  △ 上告人山东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徐得信等强奸及诈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热河都统署审判处就杨会川等杀人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 上告人董恒等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董恒等和奸和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叶作谋对于江西高等审判厅就叶作谋伪造私文书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安徽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袁庆全窃盗及诈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贵州盘县就周小狗开设烟馆供人吸食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6月3日(四月廿五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高三秃对于直隶高等审判厅就高三秃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杨春福贩卖吗啡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方孙氏对于京师高等审判厅就方孙氏伤害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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