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八 |
△ 上告人晏朱氏对于贵州高等审判厅就晏朱氏伤人致死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鞠凤元对于黑龙江高等审判厅就鞠凤元吸食鸦片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于淮对于京师高等审判厅就于淮赌博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杨作孚等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杨作孚等共同伤害人致死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甘肃高等审判分厅就辛万寿杀人俱发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5月6日(三月廿六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李钟廷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李钟廷伤人致死及侵占伪造文书俱发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于庭永等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于庭永等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吴凤高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吴凤高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张文伢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张文伢伤害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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