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七 |
8月16日(六月廿九日),星期四上午十时半,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江阿东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江阿东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国龙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王国龙受寄赃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邹希娃对于四川高等审判厅就邹希娃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张得胜对于河南高等审判厅就张得胜诈财未遂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陕西西乡县就洪秋娃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陕西西乡县就田腊娃等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8月20日(七月初三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半,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漆品三对于四川高等审判分厅就漆品三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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