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五 |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湖北武昌地方审判厅就叶李氏共同诈财及诬告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12月2日(十月廿六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罗元清对于四川高等审判厅就罗元清略诱妇女及伪造私文书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汪亚卿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汪亚卿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赵子敖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赵子敖预谋收受被略诱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涂伯林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涂伯林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贵州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王春和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袁朝源对于江西高等审判厅就袁朝源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徐宗孺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徐宗孺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12月4日(十月廿八日),星期六下午一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宣告判决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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