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五 |
△ 上告人卢容娣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卢容娣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陆全宝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陆全宝强盗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田树梅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田树梅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10月4日(八月廿六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郑先治对于云南高等审判厅就郑先治侵占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吕鸿宾等伤害致死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孙崇泰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孙崇泰滥用职权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杨清泉对于四川高等审判厅就杨清泉侵占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汪清皆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汪清皆藏匿罪人并帮助人自杀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赖炳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赖炳伪造货币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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