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五 |
△ 上告人云南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许占春等伤害人致死及奸诱等罪之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张桂森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张桂森营利和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氏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王氏意图营利和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8月2日(六月廿二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半,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广东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蔡维良杀人未遂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杨兆祥对于云南高等审判厅就杨兆祥杀伤及脱逃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罗廷琛对于贵州高等审判厅就罗廷琛侵占税款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余泽等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余泽等行使伪币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胡礼康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胡礼康伤害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浙江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邱开生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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