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五

  △ 上告人孙喜元对于吉林高等审判厅就孙喜元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水湘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李水湘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河南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陈滴流犯诬告等罪之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张学宝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张学宝预谋收受藏匿被略诱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刘锡安对于贵州高等审判厅就刘锡安私滥逮捕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张自明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张自明帮助意图营利略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7月29日(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十时半,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李伟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李伟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白焕章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白焕章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蒋大全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蒋大全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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