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五 |
△ 上告人姚昌焕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姚昌焕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冯五妹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冯五妹重婚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黄秀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黄秀行使伪币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文亚三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文亚三营利略诱未遂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段发达对于云南高等审判厅就段发达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湖北鄂城县就沈应发营利和诱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7月15日(六月初四日),星期四上午十时半,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湖南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黔阳县就唐初学杀人之所为覆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上告人周忠尉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周忠尉侵占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屠舒乔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屠舒乔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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