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五 |
△ 上告人姚昌煥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姚昌煥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馮五妹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馮五妹重婚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黃秀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黃秀行使偽幣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文亞三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文亞三營利略誘未遂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段發達對於雲南高等審判廳就段發達竊盜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湖北鄂城縣就沈應發營利和誘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7月15日(六月初四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半,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湖南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黔陽縣就唐初學殺人之所為覆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上告人周忠尉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周忠尉侵占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屠舒喬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屠舒喬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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