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五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徐四喜等对于江西高等审判厅就徐四喜等侵占所有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杨德龄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杨德龄侵占财产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张明德对于河南高等审判厅就张明德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松官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王松官共同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武二等对于京师高等审判厅就武二等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4月19日(三月初六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张少山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张少山略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薛海清对于河南高等审判厅就薛海清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沈阿成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沈阿成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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