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五 |
3月25日(二月初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胡敢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胡敢和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曾松亭对于云南高等审判厅就曾松亭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柳定元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柳定元骚扰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江西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傅红面在监脱逃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陈荪荪对于福建高等审判厅就陈荪荪私擅逮捕及伤害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3月29日(二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张成宗等对于四川高等审判厅就张成宗等受寄赃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巢阁对于吉林高等审判厅就王巢阁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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