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五

  3月25日(二月初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胡敢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胡敢和誘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曾松亭對於雲南高等審判廳就曾松亭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柳定元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柳定元騷擾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江西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傅紅面在監脫逃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陳蓀蓀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陳蓀蓀私擅逮捕及傷害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3月29日(二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張成宗等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廳就張成宗等受寄贓物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巢閣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王巢閣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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