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四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福建南屏县就周盛林违抗烟禁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湖北黄冈县地方审判厅就左连科等杀人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12月21日(十一月初五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李锦江对于云南高等审判厅就李锦江强取财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湖北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杨狗子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贺龙达等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贺龙达等过失致人死伤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浙江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施老五意图贩卖收藏鸦片烟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田顺等对于吉林高等审判厅就田顺等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张邵芳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张邵芳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公开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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