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三 |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上字第三百五十五号:夏奠川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与高谢氏因欠款涉讼案件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夏奠川;被上告人:高谢氏。大理院判决为:“本案上告驳回。……。大理院民事第一庭 审判长推事姚震(印)、推事林行规(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陆鸿仪(印)、推事许卓然(印)、大理院书记官易国霖(印)”。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上字第三百五十六号:贾毓芬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与秦堃因债务纠葛案件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贾毓芬;被上告人:秦堃。大理院判决为:“本案上告驳回。……。大理院民事第一庭 审判长推事姚震(印)、推事林行规(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陆鸿仪(印)、推事许卓然(印)、大理院书记官易国霖(印)”。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上字第三百五十七号:李鹤龄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与高名振等因地亩涉讼案件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李鹤龄;被上告人即附带上告人:高名振,代理人:高永和。大理院判决为:“原判撤销,被上告人先人高九安租给李鹤龄地三十三亩七分仍应由上告人按照前约租种,上告人向被上告人家原兑得一亩半地之部分,发还奉天高等审判厅迅予更为审判。……。大理院民事第一庭 审判长推事姚震(印)、推事林行规(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陆鸿仪(印)、推事冯毓德(印)、大理院书记官易国霖(印)”。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私诉第一号:振远峰对于京师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与冯德泰等共同侵占案件所为第二审私诉声明上告一案
该案私诉上告人:振远峰;被上告人:冯德泰等。大理院判决为:“原判关于私诉之部分撤销,发还京师高等审判厅由民事庭迅予受理更为审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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